急診第一站--檢傷分類


急診部  王麗娜 專科護理師(小港院區) 陳漢文 主任(929)







     

 

 

一般的民眾對於急診的觀念是馬上、快速能得到醫護人員的處理,以到院的先後順序來看診,當有危急的病患需馬上處理時,常導致其餘的病患無法得到立即的處理,會在急診處發生衝突。急診的看診順序非以到院的先後順序來決定,而是依據疾病的嚴重度及急迫性來決定,也就是危急的先看,畢竟生命是不能等,但看病可以等啊!


何謂「檢傷分類」,即是急診檢傷站的資深護理人員依據病患的主訴、疾病史、疾病的嚴重度及迫切性等,配合「檢傷分類概要分級表」快速篩檢疾病的輕重緩急,來決定看診的優先順序。目的是希望將有限的緊急醫療資源,發揮到最大的效應,使病患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佳的醫療服務品質。


檢傷分類一般分為四級:


第一級:生命徵象不穩定,有立即生命危險,應立即處理。如心跳或呼吸停止、出血無法控制、昏迷等。


第二級:生命徵象不穩定,嚴重疾病或外傷,有生命危險,暫不危及生命,須在二十分鐘內盡快處理。如急性尿滯留、小而開放性傷口、胸痛原因不明顯者、突發性神經學症狀等。


第三級:生命徵象穩定,但病情有可能惡化有急診處理之必要,須在六十分鐘內予以處理。如急性腸胃炎、流產、急產、閉尿或各種管路阻塞。


第四級:生命徵象穩定,短時間內病情惡化的機會不大,可延後處理或勸說去看門診。如上呼吸道感染。


檢傷分類除在醫院急診需要外,當發生重大災變如美國九一一事件及台灣九二一地震,面對大量傷患,醫療資源有限時,災難現場檢傷分類顯得更重要。處理大量傷患事故,最常用的檢傷分類法為「START(Simple Triage Rapid Treatment)


檢傷分類法「START


第一步:將可自行移動或輕傷之傷患集中在指定地點並繫上綠色牌子(第三優先)


第二步:評估呼吸,無呼吸而死亡者繫上黑色牌子(死亡),呼吸道阻塞或呼吸每分鐘少於三十次者繫上紅色牌子(第一優先)。呼吸每分鐘大於三十次者,進入第三步評估。


第三步:評估循環,無脈搏或橈動脈微弱,末梢血流回充時間大於二秒者繫上紅色牌子(第一優先)。末梢血流回充時間小於二秒者,有脈搏者,進入第四步評估。


第四步:評估意識,不能聽指令繫上紅色牌子(第一優先)。反之可聽從簡單指令者繫上黃色牌子 (第二優先)


因此災難現場救治優先順序依檢傷分類分為四級以顏色區分:第一優先:紅色;第二優先:黃色;第三優先:綠色;最不優先:黑色。


在災難現場與醫院急診處檢傷處理最大的不同是,在醫院以無生命徵象者為處理優先順序,而災難現場則否。但不管是何種檢傷方式皆是希望透過檢傷分類,能將有限的醫療人力、物力資源,得到最有效地運用,使病患能最恰當、最快速得到所需的醫療。


 



認識新版「急診檢傷分類」 急診治


 


療不再「憨憨等」99年版


 



【研發組研究員 李怡嫺】



您是否也有這樣的經驗:進入急診室後癡癡的等,不知何時才輪到看診。護士把您安排在走道觀察床上,卻沒人進一步處理


為了確保急診病患能適時獲得醫療照護,也讓急診醫療資源有效運用,衛生署今(99)年起制定了新版的急診病患五級分類標準,並訂出看診的優先順序及等候時間。希望這制度能讓醫院作業更順暢,焦急無助病人也能明確知道候診時間與應有的照護權利。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分級(舉例)



處理等候時間(建議)



第一級:復甦急救
(例如車禍大量出血、意識不清)



須立即急救



第二級:危急
(例如車禍出血,但生命穩定)



10分鐘



第三級:緊急
(例如輕度呼吸窘迫、呼吸困難)



30分鐘



第四級:次緊急



60分鐘



第五級:非緊急



120分鐘



 


醫改會的叮嚀


一   一:進入急診室後,請向醫護人員詢問您屬於第幾級傷病?合理的看診等候時間多久?多久後會安排下一步處理?(如上表)


二-  二:如果醫護人員因為忙碌,沒有適時評估病患狀況,或超過合理的等候時間仍沒前來處置,家屬可適時提醒。等候時有突發狀況,也應立即通知護士


三:急診並非先到先看,請大家體諒急診作業的方式,讓緊急的病人優先看診;非緊急或重症也不要貿然前往大醫院急診就醫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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