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市研擬緊急救護後送收費草案
中廣新聞網 – 2013年7月23日 下午12:46
由於救護車後送問題,屢屢引發爭議,台中市長胡志強認為,救
人第一,聽著家屬指揮跑醫院,確實不符救人原則,指示研議建
立個案申訴制度,避免救護員和家屬吵起來。消防局則表示,指
定醫院違背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,為了解套,已研擬台中市消防
救護車協助送醫收費自治條例草案,以為民服務角度,接受指定
醫院治療。(寇世菁報導)
救護車不能跨區後送,爭議多多,多名台中市議員日前表示,依
據緊急救護法規定,應將病患送到就近適當的醫療機構,要能考
慮就近,也要能考慮適當,並非病患住在北區,就只能送往北區
的醫療院所。議員們指出,人命關天,常有病患家屬反應,病歷
明明就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,救護車卻要將病患送往附近的
署立台中醫院?到院後沒有病例,又要從頭檢查,如果因此延誤
就醫或醫療疏失,誰負責,建議救護車考量家屬要求,從,優先
將病患送往病患曾經就醫過的院所。議員還舉例,上個月,住在
北屯區高齡九十多歲的阿嬤,也在後送就醫時表示病例都在澄清
醫院,救護車卻將她送往中國醫藥大學,是否合適?請消防局、
衛生局重新檢討。市長胡志強認為,救人第一,聽著家屬指揮跑
醫院,不符救人原則,但爭議不斷,是否建立個案申訴制度,避
免救護員和家屬吵起來。同時也希望救護員不要過份堅持,避免
爭議。
消防局則表示,指定醫院違背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,但就近適當
醫療,實務面確實爭議不少,為了解套,已研擬台中市消防救護
車協助送醫收費自治條例草案,以為民服務角度,接受指定醫院
治療,救護車含兩名救護員,一趟一千六百元收費。目前北市高
雄市新竹市桃園市,都有類似作法。希望藉此救人性命,也減少
爭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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