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救送哪裡?家屬、救護員不同調

聯合報/記者洪敬浤/即時報導即時報導: 2013-07-18 18:01:43

緊急救護時,到底該送哪家醫院?台中市議會今天再起爭議。多名

議員強調,將病患送到「就近適當」醫療院所,救人搶時間,也要送到適當場所;豐潭子慈濟醫院也應納入緊急醫療網。

台中市議員曾朝榮說,和平區103歲阿嬤身體硬朗,去年生病叫救護車,當時救護人員堅持不能跨區,不肯將她送到病歷醫院;另名90多歲阿嬤搭救護車時,希望送到平時看診的澄清醫院,但救護車堅持送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。

台中市長胡志強說,緊急醫療就醫並非以行政區區分,而是依照醫療區,只要家屬簽下切結,應尊重家屬意願,協助救醫;不過消防局強調,一切得依法處理,,「就近適當」沒有訂標準。

胡市長回應,緊急醫療後送並非以行政區送病人,而是依醫療區後送病人;胡市長曾建議可參考新北市作法,尊重家屬意願並簽下切結,但消防局表示並不合法;至於「就近適當」,尚無一定標準,只要在醫療區的醫院都可考慮後送。最後議會做出決議,請衛生局、消防局尊重議員建議,突破法令重新檢討現行作法。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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