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院前救護
急診部 唐于絢 護理長(92年9月)
緊急醫療救護系統中的「到院前救護」原意,是針對亟需醫療照護、而無法及時送達醫院之緊急傷患而設計。到院前救護的精神是快速反應、在現場適當救護、有良好的醫療管制以及醫療資源的平均分佈等。而其功能尚有;(一)提高服務品質:對於內外科、創傷病人甚至環境傷害溺水、電擊等,都能提供快速正確的服務;(二)能完善的處理大量傷患等。可見「到院前救護」已成為急重症醫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,在緊急傷病發生以後,早期在現場給予適當處置,可以降低死亡率,改善癒後,也減少了後遺症的發生,降低許多醫療和社會成本。
在先進國家的緊急醫療模式,已由院內急診部門,擴展至院外「到院前救護」之際,我國也在行政院衛生署計劃下,於民國七十五年四月開始籌建緊急醫療網,政府體認到已開發國家提供良好的EMS系統是刻不容緩的事。在民國七十九年七月,於台灣地區實施十七個區域緊急醫療網,施行緊急醫療救護業務,以平均醫療資源,並對大型災難預作防範;建立緊急救護指揮中心,逐漸開始培訓初級與中級的救護技術員,並且訂定訓練課程之標準,充實救護車之配備,在民國八十四年八月總統頒布的緊急醫療救護法通過後,緊急醫療救護系統至此大致規劃完成,我國進入緊急救護品質提昇之實行階段。而「到院前救護」則是緊急醫療救護內除救災外之另一部份。
到院前救護的工作要求是快速反應、正確反應以及爭取時間。目標是避免病情惡化、防止死亡。就人體生理結構而言,腦部缺氧四--六分鐘,即可能會造成腦死。所以到院前救護要爭取的是黃金時間,在黃金時間內重要的工作是早期辨識及啟動緊急醫療救護系統、早期施行心肺復甦術、早期電擊去顫術,以及實施早期高級救命術等。救護內容包括緊急傷病或大量傷病患的現場醫療處理、送醫途中的緊急救護、離島、偏遠地區重大傷患之轉診、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等內容;救護員出勤時,常見之情境約有以下幾種:包紮止血、頸圈固定、夾板固定、維持呼吸道、抽吸、心肺復甦術、面罩給氧、哈姆立克法、長背板固定、脫困器材等。
護理人員參與到院前救護中所應具備的資格,應包括知識、技巧、才能三個部份;藉由正式或非正式的教育,提供以認知為底的思考,這是知識層面;技巧是正確操作各樣的測量或措施,才能則是有能力去駕馭當下的救護工作。也就是說護理人員要具備批判性思考、人際互動以及技術性等技能,才足以面對到院前救護工作的資格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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