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國道誤擋救護車 送貨員被比中指
作者: 記者楊德宜╱桃園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
2012年8月5日 上午2:43
歐姓送貨員在臉書社團「幹譙消防站(讚)」道歉,指他在國道北上桃園段不慎擋到救護車,直到被超車,救護車駕駛人對他比中指才知道「闖禍」,他擔心救護車上的病患安危,所以上網道歉。
桃園縣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陳文宗說,相信一般大眾不至於惡意擋救護車,但救護車駕駛人比中指的行徑太過惡劣,不可能是消防局救護員,懷疑是醫院或民間救護車。
他說:「太離譜了,應該把這個人揪出來糾正,要求服務單位將他嚴懲」。
歐姓送貨員在道歉文中提及,他7月29日 中午駕車行經國道一號北上桃園段,救護車駕駛超車後對他比中指,他才知道無意中擋到救護車。
他解釋因為陽光太強烈,沒注意到後頭的救護車警示燈,且他駕駛公司的車子引擎很大聲、車門漏風,所以沒聽到警笛聲,他發誓「不是故意的」。
歐姓網友說,他一發現擋車,就減速讓道,沒注意看是消防單位還是民間救護車,他一直認為這輩子不可能去擋救護車,「他中指比出來我心都碎了」。
「幹譙消防站(讚)」社團成員以各縣市消防員為主,安慰歐姓網友無心之過不用自責。
陳文宗表示,一般民間救護車的規格跟消防局救護車一樣,但是車身會以文字標明所屬的單位,消防局救護車由專業救護員駕駛,素質十分要求,不可能會做出比中指行為,「現在到處是行車記錄器,眾目睽睽下更不可能」,應是民間救護車司機員,才會做出如此脫序行為。
龜山警分局偵查隊長許木生說,道路是公眾場合,公然比中指,構成公然侮辱,但告訴乃論,非公訴罪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